关于启用“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”等公章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.05.21阅读次数:

关于启用“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”等公章的通知

各校区、院直各单位(部门)、各系部:

根据《关于调整学院行政、教学和公共服务机构设置的通知》(院行字[2013]15号)文件精神,经学院研究决定:从即日起,启用“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”公章,启用“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人事处”等八个行政机构公章,启用“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基础部”等八个教学机构公章和“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图书馆”等三个公共服务机构公章。同时,废止原“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”公章。

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

2014年6月12日